赖姿羽,西安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随着现在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很多的事物都是靠着电子信息技术来完成的,就像现在的招标投标也是可以通过电子程序来完成的,但是大家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个流程。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流程
1、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七条,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借助电子签章在线起草招标公告并签字盖章;实现竞标信息一次发布、供应商批量接收;
2、在线投标报名:投标人在线阅读电子招标公告、在线筹备电子版投标书、提交资质文件。与纸质标书逐页加盖角签、添加骑缝章相比,电子签章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快速完成;
3、在线开标、评标:电子化投标模式实现评标人在线、远程评标。将电子签章功能与评标系统集成后,评标人经身份认证后,可在线填写评标意见并在线签字确认;
4、在线签订合同:通过在线收集和比对供应商竞标信息,采购方最终确定评标结果并发布公示,竞标结果可快速反馈到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人与投标人通过在线签署即可与招标人完成采购合同签订,缩短企业采购周期。
二、电子招投标的法律
由于电子招投标的实质是招标投标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1、停止运营。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有下列情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得交付使用,已经运营的应当停止运营:不具备本办法及技术规范规定的主要功能;不向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提供监督通道;不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不开放数据接口、不公布接口要求;不按照规定注册登记、对接、交换、公布信息;不满足规定的技术和安全保障要求;未按照规定通过检测和认证。
2、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四条,;招标人或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拒绝或者限制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并获取依法必须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违规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故意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不兼容对接;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
3、责令改正。《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有下列情形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违反规定要求投标人注册登记、收取费用;要求投标人购买指定的工具软件;其他侵犯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4、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招标人泄密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的区别
传统招标传统招标是一种交易模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方式。传统的招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涉及招标方、投标方、监管方、代理方等多个角色,其中的规章制度繁琐,操作流程复杂,采购周期较长,整个运作成本高。传统招标的工作大部分采用人工、书面文件的方式操作,电子化程度低。
电子招标电子招标则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把传统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等业务过程全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度集成化的新型招投标方式,同时具备数据库管理、信息查询分析等功能,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全流程、全方位、无纸化的创新型采购交易方式。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流程的全部内容。电子招投标是现代新技术带来的革新,这个技术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依据《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减资有一定的条件和所需手续,那么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书要怎么写减资又需要遵循什么程序
一、减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到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二、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 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减少 股股份,减资方式为 ,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 股,占注册资本的 %; ……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XX年X月X日
三、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7、要求用A4纸、四号的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