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姿羽律师,西安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核心内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据此,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其它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会作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它的主要组成也是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占大头参股人。正是由于其独特的构成所以一般召开董事会都是有相关的条件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董事会召开有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董事会的召开一般也是为了解决公司的重大决策,决定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